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澳门传真正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二级学院初审、学院审核,2024年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0名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10月12日-10月17日。
对以下同学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庆老师或孙颖老师处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名且提供相关材料。公示期结束后,将不再受理相关反映。地点:综合楼207室;联系电话:0511-87290202;邮箱:jsnlzz@163.com。
学生工作处
2024年10月11日